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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比赛 |发布时间:2024-03-05 09:16

第二届河北省中高等学校民族器乐专业教育教学成果展示


第二届河北省中高等学校民族器乐专业

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河北省中高等学校民族器乐专业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以下简称“展示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继承革命文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现我省新时代民乐专业教育教学成果,总结推广先进教学、创作经验,选拔培养拔尖、创新型民乐人才,积极推动优质民乐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促进我省民乐专业教育教学水平再上新台阶,努力在第八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河北省艺术职教集团

协办单位:河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本次展示活动由主办单位成立展示组委会,负责展示活动的整体组织,对展示活动的思想性、艺术性和专业性进行总体把关。同时,负责活动内容的遴选,负责对活动全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组委会组建专家评审组,负责对民族乐器独奏、小型民族乐器组合和教师精品课进行评审。


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设立本届展示活动秘书处,负责统筹落实本届展示活动各有关工作事项,负责现场展示各项工作的协调安排与落实。


三、展示内容


本届展示活动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板块:学生展示、教师精品课展示。


(一)学生展示:分为民族乐器独奏和小型民族乐器组合两大类,通过逐级遴选,推出一批优秀青少年民族器乐演奏人才。其中,民族乐器独奏部分包括吹奏乐器、拉弦乐器、弹拨乐器(横弹)、弹拨乐器(竖弹)、打击乐器共5个类别,并按照年龄段区分不同组别分类遴选展示。


(二)教师精品课展示:推出民族器乐专业教师课程教学的优秀经验与改革成果。


四、活动安排


(一)初评与申报(2024年2月29日至4月15日)


各学校按照展示活动内容及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初评,按照小型民族乐器组合,民族乐器独奏(5个类别)包括:吹奏乐器、拉弦乐器、弹拨乐器(横弹)、弹拨乐器(竖弹)、打击乐器,教师精品课等分类选拔优秀作品进行申报。


(二)审查与复评(2024年4月17日至18日)


对各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报送的参展作品进行复评,确定入选展示活动的作品名单。


(三)终评与展示2024年5月8日至5月11日


对入选展示活动的作品,以现场展示、专家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终评,并进行现场录制。组委会组织优秀作品在石家庄进行汇报展演。期间,参加现场展示的学校可参加所有场次的观摩学习,同时遴选出具有良好展示效果的作品,走进商业街区、文博场馆等公共空间,开展“遇见艺术”主题活动。


(四)评选和推荐(2024月5月11日至15日)


组委会通过终评选拔出吹奏乐器、拉弦乐器、弹拨乐器(横)、弹拨乐器(竖)青年组、少年组分别各不超过6人(共不超过48人);打击乐器青年组、少年组各不超过3人;小型民族乐器组合共不超过4组,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学生、在华留学生独奏数量不超过4人,组合不超过1组;教师精品课不超过6个。由组委会向文化和旅游部进行统一推荐报送。


五、活动成果


(一)对入选第二届河北省中高等学校民族器乐专业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作品及个人,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颁发“第二届河北省中高等学校民族器乐专业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展示证书”,奖项设有一、二、三等奖。


(二)对第二届河北省中高等学校民族器乐专业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优秀组织单位,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颁发“第二届河北省中高等学校民族器乐专业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三)本届展示活动择优推荐作品参加第八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评选。


六、展示要求


(一)报名组别要求


1.学生展示民族乐器独奏类,按年龄段分为青年组、少年组。

其中,青年组为1989年1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的在校生;少年组为2006年1月至2011年12月间出生(13—18周岁)的在校生。


2.学生展示小型民族乐器组合类,学生要求为1989年1月至2011年12月期间出生(13—35周岁),不分组。前两届入选组合不得报名。


3.学习中国民族乐器专业的在华留学生(院校或培训机构)可报名参加学生展示,由专家评审组进行单独遴选,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至2011年12月期间出生(13—35周岁)。


4.教师精品课展示分为民族乐器独奏课程、重奏课程和民乐理论创作类课程。报名者须为院校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以后出生)。


(二)作品要求


报送作品要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达内容应紧扣时代、贴近大众、贴近生活,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讲品位、重格调、传播正能量。


1.民族乐器独奏(吹奏乐器、拉弦乐器、弹拨乐器(横)、弹拨乐器(竖)青年组、少年组分别推荐各不超过6人,共不超过48人)


吹奏乐器:竹笛、唢呐、笙、管子。

拉弦乐器:二胡、板胡。

弹拨乐器(横):古筝、扬琴、古琴、箜篌。

弹拨乐器(竖):琵琶、柳琴、中阮、三弦。


以上每个学生限报一种乐器,每种乐器需报送不同风格的曲目2首,限为具有中国民族音乐调式与风格的作品。其中,1首为本次活动规定曲目,演奏时长遵照版本乐谱(规定曲目库见附件3);另1首为自选曲目,须为上世纪80年代以前创作的作品,演奏时长不超过8分钟(笙、管子、扬琴、柳琴、中阮、箜篌不限创作年代)。


打击乐器(青年组、少年组推荐各不超过3人):

初评和复评阶段,每个学生报送2首曲目,在花盆鼓、排鼓、板鼓和组合打击乐独奏中自选2项乐器种类,演奏规定曲目,其中1项乐器可自选曲目(创作年代不限)。2首曲目演奏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2. 小型民族乐器组合(推荐不超过4组)


2.1传统乐种音乐(中国境内各地区流传的传统器乐乐种,如西安鼓乐、福建南音、河南板头曲、智化寺京音乐、十番鼓、十番锣鼓、江南丝竹、苏南吹打、潮州大锣鼓与弦诗、山西八大套、河北吹歌、山东鼓吹乐、辽宁鼓吹乐、吉林鼓吹乐等)。


2.2少数民族特色乐器合奏(中国境内具有少数民族悠久历史传统和民族特色的乐器合奏形式,如维吾尔族木卡姆、土家族打溜子、四物乐、云南洞经音乐等)。


2.3除上述2种形式外的其他组合形式,如当代以来新出现的民乐小合奏、新民乐、一种或多种民族乐器重奏(民族室内乐)等。允许演奏戏曲音乐风格作品。


每个报名组合限报1种组合形式,人数限定3—12人,组合中不含西洋乐器及电子(声)乐器,不应是齐奏或独奏加伴奏、助奏形式。每个组合需报送不同风格的自选曲目2首,限为具有中国民族音乐调式与风格的作品,每首演奏时长5—8分钟。


3.关于伴奏


每首独奏展示曲目的伴奏限1-2人,可使用民族乐器或钢琴伴奏;禁用大型乐器、同种类乐器伴奏,禁用助奏充当伴奏。


可在尊重作曲家原意基础上采用少数外国打击乐器作为独奏展示曲目伴奏或参加小型民族乐器组合。允许酌情使用的外国小型打击乐器如下:组合木盒、吊镲、铃鼓、音束、三角铁、牛铃、串铃、沙锤、中东鼓(阿拉伯鼓或“达卟卡”)、鼓箱。


4.教师精品课(推荐不超过6个)


4.1报名参与教师须为在院校民族器乐专业任教的专职在编骨干教师,德艺双馨,教学成绩突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5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精品课可填报课程团队教师1—3人,其中主讲1人。


4.2教师精品课应充分代表民族器乐专业特色,报送视频录像时长不超过20分钟。精品课内容应为民族器乐专业课堂教学过程,聚焦民乐学习中特定的知识技能点,针对教学重难点,突出教学思想、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体现教学过程的科学性、互动性与实践性,把握民乐教学特殊规律,重视教学改革、教学效果和课程思政。需具有明确的教材、教学大纲,获得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课程优先考虑。配合教学展示的学生,独奏不超过2人、组合不超过12人,均须为本校在校生。


5.在华留学生独奏数量不超过4人,组合不超过1组。


七、报名方式及要求


请各学校按照活动方案要求于4月15日前,在“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云业务中台系统”(http://wltywzt.hebeitour.com.cn),将通过初评项目的相关材料,报送活动组委会进行复评;通过复评的学校,于4月20日至5月1日,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登录“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管理系统”申请账户并进行报名。报名时需通过该系统填报以下信息: 


(一)学生展示


1.基本信息。包括院校、学生、申报项目信息、指导教师等。


2.电子照片。参加展示活动人员、院校领队、指导教师均须提供个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1张,JPEG格式,像素不低于626×413DPI,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参加个人作品的需提供个人正面艺术照1张,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2M。小型乐器组合展示的需提供集体艺术照一张,要求为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2M。


3.身份证明。上述人员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学生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港澳台及海外学生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4.报名视频资料。


(二)教师精品课


1.基本信息。包括教师姓名、单位、职称、展示内容信息等。


2.电子照片。个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1张,JPEG格式,像素不低于626×413DPI,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专业示范课工作照2张,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2M。


3.身份证明。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工作证(或工作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展示内容视频资料。


(三)视频要求


报名节目、精品课格式要求:1080P分辨率,MP4格式,剧场版录像,着演出服装、带妆、道具、音乐,一律采用单机中全景正面拍摄,禁止任何多机位拍摄及后期剪接、音效处理,录影内容必须由参评选手本人正面表演,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B。


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文件中显示参评单位名称及相关人员信息。如发现伪造或由他人替代,将取消参评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参与学校、活动承办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把意识形态关、思想内容关、艺术质量关。在活动过程如发现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作品将予以一票否决,并逐级追查责任。


(二)经评选入选展示活动的人员及内容应按主办方要求参加相关活动。参加展示活动人员以报名信息为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调换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展示资格以及所在学校活动参与资格且不予颁发证书。


(三)所有参展内容和人员的评选、推荐过程,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聘任相关评审专家时,要坚持回避原则,制定并落实好相关评审细则。


(四)参加展示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方案各项规定,服从主办方安排和管理,承诺参展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确保参展内容不侵犯他方合法权益,不存在影响正常参展的纠纷,并提交承诺书。违者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五)主办方拥有本届展示活动的研究、摄影录像以及参展音视频的剪辑合成权;相关音像制品的电视、网络播放权,使用、出版、发行权以及各种媒体传播、宣传、报道的权利。


(六)本届展示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其他参展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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